导航菜单
首页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专项职业能力  > 关于印发《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

关于印发《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

河北省教育厅

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属高校:

现将《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教育厅 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2月25日

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2018—2022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解决我省教师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师德为先,能力为本。加强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强化职业理想和职业情怀教育,将立德树人贯穿教师教育全过程。

坚持优先发展。把教师教育作为教育事业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改革发展规划优先、财政资金投入优先、公共资源配置优先。

坚持优者从教。建立健全优者从教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通过政策导向,引导优秀人才选择师范教育,用最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

坚持质量为重。统筹协调各级各类教师教育,健全教师教育准入、评估、退出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到2022年,基本形成教师教育特色明显的现代教师培养体系和教师终身发展的支持服务体系。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完善;师范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趋于合理;办好一批全国有影响的高水平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重点建设一批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教师培养培训的内容方式不断优化,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高。

落实师德建设新要求,增强师德教育实效性。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的第一标准,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加强师德宣传,完善师德档案,强化师德考核,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提升培养规格层次,满足保障国民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为义务教育学校培养

相关推荐: